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附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4)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校长推荐生按校长推荐制政策录取。
3、附加分: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且获得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4)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6)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7)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0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只填申请表),通过邮局EMS于2015年3月15日前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4日-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7、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2015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