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复试分数线:各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考生实际情况,按照复试名额与录取名额比例不大于1.2:1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不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2. GCT单科成绩及无学位总分要求:所有考生GCT单科不得低于20分;无学位考生划定的低复试分数线(总分)应大于或等于有学位考生划定的低分数线10分。
3. 资格审查: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在面试时须提交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在报名网站http://www.***上自行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方可面试。面试时须核验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
此外,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报告原件与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复试科目: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
(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由学院统一安排。
5.面试办法:面试由学院安排。具体办法由各学院制定,每个面试小组由3-5人组成,设组长1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学院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并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由所有面试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包括GCT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三类成绩所占比例为50%、25%、25%。各学院把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含单科、无学位的要求)、面试办法于2016年1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并在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7.材料提交:面试结束后请各学院将考生总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位办,电子文档请发至zhuanyexuewei@***)交至学位办。此外,考生《资格审查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情况表》、《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并交至学位办,存档备查。
2015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