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英语考试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
(3)校长推荐生的录取:面试通过的考生,原则上按推荐第一专业录取。每专业录取推荐生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3,如超过,按面试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2015年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