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如有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对考生进行实名推荐,属单位、中学、社会团体推荐的请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属专家个人推荐的请亲笔署名,推荐材料单独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邮寄至我校。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211816)。
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4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2015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