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5年南京大学励学优录政策

2015年南京大学“励学计划”招生简章优录政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8 20:20: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05

满意答案

五、优录政策

“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可以享受以下不同优录政策: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模拟投档生成。

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

注: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A。

六、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对于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25-83592586。

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我校“励学计划”测试考生无需缴纳测试费。如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我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 真:025-83592888

电子邮件:bkzs@***.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3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 2017-05-20 13:05

类似问题答案

2015年南京大学励学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京大学励学优录政策
五、优录政策“励学计划”优录对象可以享受以下不同优录政策: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京大学励学优录政策
五、优录政策1.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25人;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内(江苏省20分内)即予以录取(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执行)。2.模拟(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南京大学励学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
1.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25人;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内(江苏省20分内)即予以录取(浙江省按其划定的相关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执行)。六、其他1.凡在招生(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京大学励学优录政策“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
五、优录政策“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模拟投档(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南京大学励学优录政策
五、优录政策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南京大学励学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
1.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等,分别为: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享受此政策人数不超过优录考生总人数的20%;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内(江苏省20分内)即予以录取。六、其他1.凡在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考试(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考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优录政策参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我校录取工作中的相关优录政策参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