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推免生报到交学费后,把其所交学费以推免生奖学金的形式返还。
(二)2014年,我校首次启动“南医优生优培”资助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入学后可优先申请获得该计划资助,资助总金额20000元。2015年,我校将继续实行“南医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并将提高资助金额,次年则可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阶段享受博士资助计划的资助。(具体方案制定中,稍后予以公布)
(三)所有硕士授权学科专业均接收推免申请,且不设指标限制。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临床医学、护理学、临床药学及生物医学工程还可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申请。我校不接收跨专业推免生。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免试生网上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并通报本科学校;申请人本科毕业时如未获学士学位,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五)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六)复试形式参照我校《南方医科大学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接收材料地址:广州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邮寄报名材料请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邮政编码:510515
联系人:招生科
电话:020-61648036、61648482
传真:020-61648482
南方医科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a4cd54493e1f53bed26f5c243a939f49.doc http://portal.***.cn/d/file/yzw/zsdt/2014-09-02/a4cd54493e1f53bed26f5c243a939f49.doc (47.50KB)
2015年南方医科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