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具体申请和评审办法如下:
1.申请程序: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含优先评选条件者,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并提供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交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初审并在班级内评选→报校资助中心领导小组审核→进行校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校资助中心通过系统上报省资助中心。
2.初审学生申报材料过程中班主任应积极与招生老师及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在班级内公平、公正、公开评选。
3.国家助学金每学期进行评选。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期间如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欺骗学校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并严肃处理。
2015年南昌工业学校核工业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