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91-83969340
南昌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0791-83969023。
南昌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2015年南昌大学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