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按赣教计字[2005]238号文件规定收取,分学年预缴,各专业的预缴学费标准详见附表《南昌大学科技学院2015级新生实行学分制预收学费一览表》。
2.住宿费:按江西省政府文件规定或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分学年缴纳,按每学年1000元/人的标准预收,届时将按学生实际所住楼栋的住宿标准执行收费。
3、用膳费:为方便新生用膳,预收200元/人(200元为学生伙食费,学院免费提供校园一卡通壹张)。
上述三项费用请务必在8月25日前存入(或汇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我院为你定制的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中(请务必认真阅读中国银行信封内缴费须知)。如遇特殊情况,请于上述日期前与我院财务室或招生就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91-88304240(财务室)0791-88305211(招就办) 传真:0791-88304782
答案来源于:2015年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15年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需交纳的费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