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原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入学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到学校办理落户手续(办理落户具体时间、材料及程序开学后另行通知),其要求是:
(1)、《户口迁移证》必须是公安部统一制发的防伪新迁移证,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2)、《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且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码;
(3)、《户口迁移证》上应加盖“农业户”或“非农业户”专用章;
(4)、《户口迁移证》必须机打,否则无效;
(5)、《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必须注明省、市或县;
(6)、所持《户口迁移证》应有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章印清楚,模糊无效;
(7)、办理户口迁出时,请迁出地派出所在《户口迁移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否已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落户地址
新生落户地址: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339号。户籍管理单位: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塘山派出所。
3.公安户政部门不接收老生户口的落户申请,凡需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务必在入学报到时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并在开学后将《户口迁移证》交所在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导员统一上交学院公共安全处户籍科办理新生的落户。
答案来源于:2015年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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