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试成绩发布后,考生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7),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按要求携带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表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学院或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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