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农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选择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农业领域报考。考生的GCT成绩一年有效。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部分45分钟,请考生合理分配答题时间。
“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达到当年我校规定的攻读农业硕士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5年12月初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具体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相关通知(http://graduate.***.cn/)。
四、招生录取
1.招生计划:2015年计划招收在职攻读农业硕士研究生的名额为52人。
2.录取: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我校在国家指导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经审定后予以正式录取。可接受报考浙江省内其他高校相同专业的调剂考生,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
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培养方式
1.学制:基本学制3年,学习年限长不超过5年。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在职攻读农业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在宁波大学校区授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位论文,由我校具有农业或农村管理经验的硕士生导师,与校外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2.培养费用:全程培养费(不含书费、资料费及住宿费等)2万元。入学后按学年分三次收取,第一次于2016年4月入学报到时收取0.7万元,第二次于2017年2月开学报到两周内收取0.7万元,第三次于2018年2月开学报到两周内收取0.6万元。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六、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农业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
七、招生咨询
有关我校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报考、培养和学位授予等事宜的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4-87600167 传 真:0574-87600167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地址:宁波大学海洋学院 邮政编码:315211
网 址:http://graduate.***.cn/
宁波大学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
招生简章
专业学位代码:045100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宁波大学从200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宁波大学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挂靠在教师教育学院,依托教育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9个专业方向。教育学科是宁波大学和宁波市重点学科,该学科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21人,其中正教授18人,副教授62人,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68.9%。近五年来,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余项,省部级项目30余项,纵向科研总经费600余万元,横向科研经费700余万元;出版著作30余部,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三等奖9项。2010年获宁波大学人文社科突出贡献奖、浙江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和宁波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5年宁波大学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时间、地点: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25日,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4。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