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招生,实行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录取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开始前结束。
1、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分别向院校投档。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3、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公开征集报考志愿,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
2015年宁波大学国防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