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录取新生,执行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各类别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