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
学校简介
1、学校全称:闽江学院(国标代码:10395)
2、校址:⑴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塘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闽江学院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校址:⑴校本部: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00号。
⑵工业路校区:福州市工业路333号。
⑶首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260号。
⑷洪塘校区:福州市仓山区洪塘路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专业录取要求
除本科的英语、日语专业及国际课程教育项目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但本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日语专业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福建省报考国际课程教育项目本科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总分的60%。
福建江夏学院
学校简介
第一条学校全称
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第二条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
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
全日制本科
第五条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4年。
学校网址:http://www.***.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591-23535033、235313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生网址:http://zsjy.***.cn;
招生邮箱:zsb@***.cn。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公布后如遇到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福建江夏学院
2018年4月10日
考生要求
第十一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除商务英语、法语专业以及国际教育课程项目的相关专业外,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商务英语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法语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五条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
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根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高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六条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学校调档比例
各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第十八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都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九条在内蒙古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其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福建省
(1)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省美术专业类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一档多投”的文件规定,按照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如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顺序排序。
2.其他省份
(1)艺术分数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投档分未作规定的,学校将按照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排序录取。
(3)艺术类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准备一张A4纸,在纸的顶端写上考生姓名、录取专业,原投递信息,现修改的信息。
如:李**,录取专业:***,原联系电话:***,现改为:***(或者原投递地址:***,现投递地址,修改地址的一定要写上考生联系电话,以备我们复核)
2015年闽江学院和福建江夏学院相比怎么样? 两所学校对安徽招生设有专业极差吗? 希望了解的朋友帮我参考参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