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录取现场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遇重大和特殊事项,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福建省相应类别的录取控制线,必须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且成绩合格;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及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015年闽江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