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用A4纸打印)。
2、《考生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及家长仔细阅读后签字。
(一)2015年4月16日-17日17:00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将《报名表》、《准考证》及《考生诚信承诺书》交至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一)测试方式:
采用笔试方式。
(二)测试内容:
初、高中阶段基础、综合知识。
(三)测评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2015年度普通高考。
(五)录取结果可从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考录取查询》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58个贫困县区:
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58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省内计划: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015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及《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