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四)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2015年泸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