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GCT为全国联考科目。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GCT考试大纲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②专业考试和面试。初步预定在2015年12月进行,第二阶段符合条件考生名单、考试科目及其它注意事项将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ge.***)上公布,请留意查看。
2、考务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
第二阶段,根据当年考生的考试情况,我校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我校的第二阶段考试通知书及GCT准考证,到我校参加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笔试考试(我校自行统一命题)和面试(各相关学院组织)。
八、录取与资格审查
1、录取原则:
2015年我校录取规模为156人。我校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2、资格审核流程: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并打印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照片左下角和审核意见栏均需要盖章);将该表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研招办申请资格审查。
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核实,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个环节,我校将立即取消其考生录取资格。
3、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①考生应仔细研读工程硕士报考条件,特别是对毕业年份有要求的专业领域,确保具有报考专业领域的报考资格。
②考生7月份现场确认结束后,本人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进行本科毕业证的学历在线验证:若本科毕业证书通过在线验证,则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于学校资格审查。若本科毕业证书不能通过验证,则需要考生本人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做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准备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学校资格审查。如学士学位证书不能通过验证,则同时需要考生进行本科学士学位认证,需要到学位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提交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学校资格审查。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由于本科毕业学历、学士学位认证时间较长,请考生尽早进行查询和认证,以免耽误学校资格审查,影响录取。(友情提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通过认证,则实名免费注册即可查询到相关信息。如果不能则A.若在线网上学历查询不到,说明你的学历信息未在学信网上注册,影响今后任何单位在网上即时核对你的学历信息。办理完认证后,在学信网上就可以即时查询到你的学历信息,一劳永逸。B.根据经验: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间少得一个月,加急认证得半个月,等到12月份认证考生多了,认证的时间可能需要更长且不给办理加急业务。需做认证的考生请迟于2015年10月30日前办理完认证手续。)
③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才具备录取资格。需要准备的资料:A.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同时在电子照片左下角上加盖公章),B.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C:学历及学位查询信息,实名免费查询到的信息,请备注上登陆账号和密码即可。实名免费注册查询不到的考生则必须按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准备资格审查。
④凡在我校2015年12月底(以正式公告时间为准)考生资格审查前,不论何种理由缺少以上3类材料原件中的任何一个,我校均按照国家规定认定:考生由于没有出示必须的资格审查材料而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允许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凡因考生对于报名信息未认真核对,而出现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我校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无认证报告的我校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按照国家规定:考生必须本人(带齐各种证件)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考试(专业考试与面试一并进行)。若考生未按时来校进行资格审查,因此未被我校录取,责任自负。
我校将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与复查工作,经审查认定考生存在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中任何之一的造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所缴纳的培养费不予退还,责任自负,同时将造假行为以公函的方式向考生所在单位人事、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九、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由学校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联合指导,选题直接来源于本单位课题或生产实际。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学位论文(设计)答辩。学位论文(设计)答辩通过者,并经兰州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详细情况可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或者咨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教培中心与我们联系,为贵单位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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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10月25日上午8:30-11:30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015年兰州理工大学在职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考务及考试科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