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名单由各院(部)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及一志愿上线数确定复试人选,并做好未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由各院(部)负责通知有资格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本人,上线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各院(部),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实际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计划数,个别学科专业可自行确定并通知参加实际参加复试人选并公示,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若有问题,相关院(部)负责对考生做出合理解释。
2.照顾专业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和相关学院,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是否给予此类考生复试机会。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与普通(学术型)研究生按“同一分数标准、同时进行、分类复试、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各种复试加分项目必须由研究生院核实有关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在复试前通报相关院(部)是否允许复试,不得擅自处理各种加分情况的考生。
2015年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