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得低于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规定的二类地区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应为同一学科门类相同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专业科目代码前4位一致),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同时,调入一级学科为工学、管理学时,该考生考试科目必须含有统考数学,专业课基本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类专业的考生若调入非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基本分数要求。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不得调剂我校。
(5)工商管理硕士(MBA)由我校MBA教育中心负责,MBA教育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生的前置学历审核、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切实做好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说明工作。
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可以互调,但是其他学科专业门类考生不得调剂到该学科专业。
(6)对于新增的法律硕士、艺术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各相关学院务必认真研究相关文件、政策,调剂合格生源。
2015年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对调剂考生的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