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自行决定。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大气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015年兰州大学大气科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入学与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