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招调。用人单位申请招调技术工人的,向所属的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二)受理申请。经办机构接到用人单位提出的招调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即予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且无法当场补齐、补正的,指导用人单位补齐材料和补正内容,再出具受理回执。
(三)查询结果。申请招调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审核结果;申请招调其他人员的,在公示完成后,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审核结果。
(四)办理入户。用人单位应当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同意招调技术工人之日起30日内,持受理回执到经办机构办理招调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调):
1.招工办理流程:
①到经办机构领取《招工通知》、《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调动人员花名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②凭《招工通知》、《调动人员花名册》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珠海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后,由拟招技术工人本人持《招工通知》、《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回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招工手续,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③持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加具意见的《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和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后,到珠海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调工办理流程:
①到经办机构领取《职工调动联系函》、《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调动人员花名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②凭《职工调动联系函》、《调动人员花名册》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珠海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后,由拟调入技术工人本人持《职工调动联系函》、《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回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作关系调动手续,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③持拟调入技术工人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工人行政介绍信》、已加具意见的《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登记表》、《基本养老关系转移凭证》及社保清单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受理申请的经办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珠海市入户指标卡》后,到珠海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2015年临沂市技术学院珠海特区技能人才引进办理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