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招生计划投放省、市(不含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的录取规则
院校志愿: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 ,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专业分配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2)江苏省录取规则:先分数后等级。对投档考生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3)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清。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招生省份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省内招生各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美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考成绩;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其他非美术类专科专业认可我校和其他本科院校的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省外招生各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的使用: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5年同类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音乐学(说明:音乐艺术管理方向)、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学类(中外合作)(说明: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高尔夫方向)、编导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教育、艺术设计类(中外合作)(说明:艺术设计专业)、计算机类(中外合作)(说明: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5年临沂大学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