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当年的相关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省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相应专业。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省上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5个,计划招生500名。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层次计划数(人)1应用阿拉伯语(英语方向)三年大专100(文科)2护理三年大专80(文科)70(理科)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三年大专20(文科)30(理科)4学前教育三年大专100(文科)50(理科)5口腔医学技术三年大专20(文科)30(理科)
第十八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九条 计划形式:统招。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统一核定标准内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生持身份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取得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级各类招考,享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的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的就业指导办公室,可推荐国内外就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继续上高一级院校或出国留学深造。
第二十五条 联系地址:甘肃省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及录取查询电话:
电子邮件: shanzirong@***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