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确保公正公平,考生面试的先后及考场,由两次抽签随机确定。
2.考生须按时报到,迟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4.考生进入面试区域(候考室、准备室、面试室),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带入,须在报到时关机后交工作人员保管。
5.考生进入面试室,除出示自己的面试序号和考场号外,不得透露自己其他任何身份信息。
6.面试结束,考生不得将考题带出面试室;在本场面试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考题。
7.为确保公正公平,上、下午场考生面试结束后均须进入休息室,待该场考生全部面试完毕后才能离开休息室。
8.在面试过程中,安排了考务工作人员随时引导;考生须听从指挥;在面试区域内,不得高声交谈影响他人。
9.由于部分考生等候时间较长,允许每位考生自带书籍进入候考室和休息室,有空时可以看书学习。
上述内容中的禁止性规定,所有考生务必遵守;如有违犯,将按国家高考相关规定作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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