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个人自荐和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可以兼报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两个专业);
(二)网上报名方式:2015年2月20日-3月7日;考生登录丽水学院招生网(http://zsw.***.cn)或“三位一体”综合评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wyt.***.cn),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用A4纸打印“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表格可在网上填写、下载、打印);
(三)书面材料递交: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由个人(或多人一起、或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用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丽水学院招生办(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271179 2276113),并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与此同时在报名系统网上填写邮寄的EMS邮单号。
所有书面材料必须在2015年3月8日之前递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为了保证安全和及时寄达,书面材料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请勿用其它快递公司寄送。所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需要提供的书面材料如下:
1.盖有中学教导(务)处公章的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由学校推荐的,请学校在申请表的“中学意见”栏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
2.盖有所在中学教导(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证明材料;
3.盖有所在中学教导(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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