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对文化课和专业课分别划定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2)根据计划数按照总成绩在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录取。
(3)录取过程中同分情况根据以下原则执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按照笔试单科语文、数学成绩顺序优先录取。
2015年乐山师范学院五年一贯制残疾人听障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