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乐
1、基本要求:能够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2、测试内容:要求考生用民族唱法或美声唱法演唱自选歌曲。
3、测试方法:考生自备伴奏带(只限使用U盘),单独测试,评委当场评分。
4、评分标准(满分30分):
(1)音准,节奏、歌词准确,音域宽广,音色高低声区统一,声音圆润,气息平稳并富于弹性,而且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25--30分)
(2)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演唱方法正确,歌曲演唱完整连贯,有一定表现力。(19--24分)
(3)音准,节奏、歌词比较准确,演唱方法基本正确,音量不大,声音没有穿透力,表现力一般。 (11--18分)
(4)音准不正确,节奏感差,不具备学习声乐课的基本素质。 (10分以下)
(二)舞 蹈
1、基本要求:能够完整地表演一个舞蹈作品并具有一定韵律感和表现力。
2、测试内容:考生表演自选舞蹈或舞蹈片段。
3、测试方法:考生单独测试(自备伴奏带、只许使用U盘;舞蹈穿练功服,不许穿舞蹈演出服装,违者扣分),评委当场评分。
4、评分标准(满分25分):
(1)表演完整,有一定的韵律感和表现力。 (21-25分)
(2)舞蹈动作、节奏准确规范、协调。 (11--20分)
(3)动作较连贯,协调性较差。 (5--10分)
(4)动作不连贯,协调性差。 (4分以下)
(三)器 乐
1、基本要求:能够完整、连贯、流畅地演奏一首器乐作品。
2、测试内容:考生用钢琴或其它乐器(自备)演奏一首乐曲。
3、测试方法:考生单独测试,评委当场评分。
4、评分标准(满分25分):
(1)音准、节奏正确,速度相当,基本功扎实,演奏完整,连贯,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1--25分)
(2)音准、节奏准确,基本功扎实,能完整地弹奏乐曲,并具有一定的表现力。 (11--20分)
(3)音准节奏尚可,基本功一般,能够连贯地弹奏乐曲,表现力一般。 (5--10分)
(4)器乐基本功差,不能够完整连贯地弹奏乐曲,不能很好地表现乐曲。 (4分以下)
(四)美 工
2015年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升学招生考试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考核大纲考核科目及分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