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同。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励资助措施:
⑴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⑵学院实行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综合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评选条件、奖励的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以及学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总奖励资助面在40%左右。
⑶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特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2015年辽宁水利职业学院收、退费等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