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我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我校具体严格掌握。
2.2015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2015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计划及综合课考试科目一览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