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校2014年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今年变更为:广东省普通类专业录取先按“专业志愿优先”,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省外普通类及所有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2015年岭南师范学院录取原则和去年相比有何变化,具体如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