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的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2、录取坚持“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计划、按总成绩(含加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线上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3、我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并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终确定录取名单。
4、凡被我校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
5、录取结果从我校招生处网站《新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7、对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照省招办《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5年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陇南师专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