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行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1.银行代收学费宿费的程序是:学生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存款;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费宿费数额标准划转学费、宿费,并向学校提供划转结果;学校根据划转结果向学生提供收费收据,并办理学生的注册、报到、住宿等手续。 2.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密码设置为6位数,信封上有初始密码,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在当地任意建设银行营业柜台或自动取款机进行修改银行卡密码。 3.信封上有学号和姓名,新生接到银行卡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核对一致,于8月17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和宿费的合计款额存到银行卡中。如果学号和姓名不一致,请不要存款,并在报到当日持卡和录取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核实。卡内需多存1元,作为卡内余额,否则无法划转学费、宿费。第二年起卡内需多存11元(10元为卡的年费,1元为卡内余额)。 4.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由学生自负。如学费宿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新卡和本人学生证到校计财处收费科(北院后勤楼213室)登记新的卡号。 5.我校将在8月18日通过银行开始划转学费和宿费。新生报可通过银行ATM机或开学后到各自学院查询缴费情况。 6.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此卡将作为我校向学生收取学费宿费、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唯一银行卡,在读期间不得销卡。银行卡要注意保存,不要与手机等存放在一起,以免消磁;不要与身份证等证件放在一起,不要以生日等易被破解数字设置密码,以免丢失后被别人挂失、冒领。 7.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 8. 研究生学费分年收,具体标准见下面的附表: 9.缴费咨询电话:辽宁师范大学计财处 0411-82159381;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411-88067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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