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辽宁省调档比列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照语数外总和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依次优先录取。6、通讯地址、网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
学校网址:http://www.***.cn/
沈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邮编:110032
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E-Mail :@***
阜新校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邮编:123000
电话:0418-2281834 E-Mail :@***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二〇一五年四月十日
2015年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