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度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 元,硕士研究生20000元,奖励人数以当年辽宁省下达指标为准。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档案到校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定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 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 元。
3、优秀新生奖学金
达到国家分数线并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我校将颁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985”、“211”大学以及入学为一批本科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我校将颁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依次为5000 元、3000 元和1000 元。“985”、“211”以及“一批本科”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被我校调剂录取,我校将颁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依次为3000 元、2000元和800 元。
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 分(含25 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 分(含40 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 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 分(含30 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 分(含50 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 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 分(含35 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 分(含60 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 元。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标准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 元。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及四等获得者的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6000 元、4000 元、2000 元和无。
另外,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015年辽宁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置的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