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办法
补录后的预录取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校做补录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到我校确认并领取通知书者视为正式录取,不按规定时间到校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二)确认时间
2015年4月21日8:00——16:00
(三)确认时所需携带材料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A4纸身份证复印件
(四)确认地点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北校区机关楼217室)
四、特别提醒
(一)由于我校补充录取时间紧,故录取信息只做电话通知。考生需在报名信息中将电话号码填写准确且保持完整(固定电话需加区号)
(二)4月20日全天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因通讯号码不准确或通讯不畅通导致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三)为更大限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原则,我校会在报名页面对一志愿各专业报名人数作即时统计并公布,请广大参加补录考生时时关注各专业报名信息,科学调整所报专业,提高被录取概率。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二O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2015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补充录取确认办法及时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