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根据“73号文件”规定仅网上报名,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1.确认时间:2015年7月12日—7月15日
2.确认地点: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
确认点选择为“辽宁大学-本校”的考生,请到辽宁大学(崇山校区临近北行)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13室。
工作时间08:30-11:30 13:00-16:00
3.确认事项:
(1)人证同一性认定。考生本人提交报考相关材料由我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验认定。需提交的待审核材料包括:
①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不予确认。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见特别说明部分);
③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
④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位证书原件(一般应具有);
⑤《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2)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本人须仔细核对报名现场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联考准考证。
2015年辽宁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