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证同一性认定。考生本人提交报考相关材料由我校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验认定。需提交的待审核材料包括:
①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不予确认。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参见特别说明部分);
③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
④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的学位证书原件(一般应具有);
⑤《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2)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本人须仔细核对报名现场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确认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2015年辽宁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确认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