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基本分数线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部分生源较好专业可结合自身情况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
2、复试及录取规则由研究生院与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研究确定。
3、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管理及组织开展学校复试全面工作,制订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4、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单位各专业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过程和结果向考生进行解释。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导师等若干人组成。
5、培养单位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6、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2015年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