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培养单位调剂名额。
2、调剂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调剂的基本原则为: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剂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3、拟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调剂复试的,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
4、跨一级学科专业范围调剂复试的,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写明理由,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5、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6、各学术学位专业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但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7、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8、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复试。
2015年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