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省计委、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招办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考生由省艺术中专招生办负责审核,文化程度达到专业要求,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考生在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后,由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2、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毕业证。学生毕业时按“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就业。对无就业渠道的学生,学校安排就业。
3、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兴县、岚县、临县、石楼四县籍生源每生每年享受1500元的助学金(资助二年),其余县(市、区)生源对品学兼优或特别困难的给予每年1500元的补助。
4、毕业生可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
学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团结路47号
网 址:http://***/
邮 编:033000
咨询热线:0358-8280623(招生就业科)
0358-8281925(校办公室) (李老师)
2015年吕梁市艺术学校录取、待遇、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