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单独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1、录取原则:单独考试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采用文化课成绩划出合格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志愿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我校如果一志愿不满,进行征集志愿时认同他校成绩。
2、录取中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将拟录考生数据库按冀教考普〔2015〕5号文件要求,面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远程网,在“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已被录取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015年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