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的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录取批次为云南省提前本科批次类。
(二)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定向免费师范生投档要求,我校按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三)凡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二本控制线者方可报考。录取时,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底进行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四)录取时,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标准执行。
(五)被我校录取的定向免费师范生录取名单及《录取通知书》由昆明学院统一邮寄定向培养所在地县(区)教育局,由当地教育局组织已录取学生及其担保人签订《昆明市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协议书》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考生持《通知书》及交昆明学院保存的《昆明市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招生协议书》一份,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若生源不足需补报志愿,在提前批次征集志愿时,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免费师范生征集志愿的相关规定补报志愿进行录取。
2015年昆明学院定向昆明市培养本科免费师范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