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非田径类特长考生,可选择下列身体素质中的一项进行测试,测试成绩符合下列标准,方可参加专项技能的测试。测试成绩符合要求者作为附加分使用。
赋分标准如下:
(一)身体素质:(5分)
1、100米:(秒)
赋分 1 2 3 4 5 男 11.8 11.7 11.6 11.5 11.4 女 13.6 13.5 13.4 13.3 13.2
2、800米:(分、秒)
赋分 1 2 3 4 5 男 2:06 2:05 2:04 2:03 2:02 女 2:35 2:34 2:33 2:32 2:31
(二)运动技能:(5分)
根据考生申报的非田径类运动特长,由专家组进行现场测试。
备注: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者或取得自治区比赛证书者,如果测试成绩未达到测试标准,则不予加分。
2015年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非田径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