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的“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研究处理考试及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2、成立纪律监察、考试考核、宣传录检、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努力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3、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建立专家库和试题库,进行随机组合。
5、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做好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实施“阳光工程”。
2015年冀中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组织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