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学苑路2号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015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