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高不超过8000元;
2、同一学年度内,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只能选择其一。
3、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原则上办理校园地贷款)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4、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5、还本付息:利息按年收取。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