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高校要加强对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运动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监督,积极开展推荐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校学习工作。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有关高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优秀运动员按时入学。
(三)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罗建彬
电 话:010-87182326
传 真:010-67134017
附件:
1、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2、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4年11月20日
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免冠二寸彩照出生年月 籍 贯 学 历 运动项目 联系电话 邮 编 通讯地址 高考报名号 生源省份 身份证号码 申报学校 申报专业 符合免试条件的运动成绩(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名次等)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学校招生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 章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所有栏目必须填写,无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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