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江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
第三条学校设有: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公共卫生管理等九个专业。
第四条校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第六条颁发“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毕业证。
第七条学费标准:5000元/年。
答案来源于:2015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总则类似问题答案